消防泵房、雨淋阀室现场管理:
(1)消防泵房消火栓泵、喷淋泵、阀门应有明显标识,管道有标识和流向指示;现场整洁。
(2)消防泵房应有消火栓泵、喷淋泵远程启泵和本地启泵操作流程;消火栓泵、喷淋泵控制柜应处于自动状态。
(3)雨淋阀室各阀门、水力警铃、控制系统应处于自动工作状态,应有明显标识和流向指示;现场整洁。
(4)雨淋阀室应有操作流程。
(5)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
(6)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2)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3)消防控制室应设直拨市内的消防电话;如单位设总机,消防控制室电话应可直拨市话、本单位各部门及岗位分机电话,应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4)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对讲机移动通讯设备,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5)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保存监控、运行和检查记录。
(6)消防监控室应上墙设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以及本单位消防平面示意图。
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